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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交易中心不对律师出证的意见

    在汕头市对于已经办理房产证确权的房产,律师查询产权情况可到汕头市房地产档案馆(在国土房产局)对于没有办理房产证,但有交易登记的房产,可到各区的房产交易中心查询。
    问题在于:1、房产交易中心接待 律师查询仅仅口头上告知律师,不出具书面证明;2、不能跨区查询。
    我认为存在上述问题是应改善的。理由第一,房产交易登记在于公示力、公信力,房产交易登记记录不应保密。第二,只给律师口头答复而不书面出证,不适应证据制度。律师及法官工作的浪费,明明律师可以一次取证的,不得已要求法官再去调取证据。有些诉讼案件,律师取不到书面证据,又无从请求司法机关调取证据。第三,房产交易跨区不可查询并不合理。各区电脑均已联网,客户上可以跨区查询,各区房产中心约好了一样,不给查询其他区的房产,是人为设置屏障。如果一个人在汕头的升平区、龙湖区、达濠区等均购买房产,律师只能一个区一个区的交易所跑。
    我的建议是这样的:各区房产交易中心成立统一的查询机构,可以设在汕头市国土局的房地产档案馆。这样律师及司法部门只要到一个地方查询既可了解已办证产权情况也了解没办证但有交易登记的房产情况。
    二、统一收取费用。与已办产权主的查询一样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费用,费用用于档案的建立、保管、查询及打印工本费用。
    三、书面出证,并加盖印章。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有作证义务,仅口头答复只是传闻不足以作为证明事实的凭据。
    四、各区交易中心设立统一机构,协助协助司法机关对交易登记的房产查封、限制。
    笔者曾到珠海市办案,发现该市房产交易中心既可查询已办证的房产,也可查询未办证有交易登记的房产,还可查询预售房产(已售出及未售出的有预售证号的房产)。查询与查封、限制、抵押等其他项权利设置都在一个大厅,书面出证(打印)统一收取费用,二分便捷快速。
    综上所述,望改变目前我市查询交易登记房产难的现象,完善我市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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