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中何时请律师比较合适?
王先生:我一个朋友的弟弟被刑事拘留了,他想请律师,有人告诉他现在不用着急,到庭审的时候请律师也还来得及,他想了解像他弟弟这样的情况需不需要请律师?什么时候请律师比较合适?律师能帮他做些什么?
律师解答:关于你朋友的弟弟是否需要请律师,主要看他本人和他家属的意见。什么时候请律师合适,我认为越早请律师越能及时有效地提供帮助。你朋友的弟弟已经被刑事拘留,已经可以请律师了。最早请律师的时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这里的强制措施比如指刑事拘留),可以聘请律师,为他提供法律咨询、代理控告、申诉。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可以要求取保候审。
律师介入可以提供什么帮助呢,首先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涉嫌的罪名、了解案件情况。可以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跟他谈话交流,核实案件情况。了解罪名是否成立,有哪些无罪、从轻、从重的情节。公安机关采取的侦查措施是否得当,有没有刑讯逼供,强制措施是否超期,超期的要求释放、解除、变更强制措施。
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律师称做辩护人。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查阅案卷(有些案件卷宗多达十几卷,甚至几十卷,阅卷时间要好多天),还要反复会见犯罪嫌疑人,核实案件证据。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有立功的、自首的、从犯的等罪轻情节,案卷材料有无确认。所以刑事案件三个阶段侦察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律师都要做很多工作,起到重要的作用。到开庭时才请律师就晚了。因为大量的工作要做,要给律师留出工作的时间,否则律师开庭时无话可说,没有针对升年个 ,开庭变成走过场,效果不会好。
(广东潮之荣律师事务所 郗可如)
听众少杰:98年时我在龙湖被扒手偷走钱包,钱不多,但里面有身份证。我当时没有登报声明遗失身份证,那张身份证道2000年到期。可最近遇到烦恼事:某通信公司连续三个月寄缴费通知给我,我从未在该公司开户,经查询得知三个手机号码都在2001年开户,里面没有委托人,也即是“我本人”办理开户。但我根本没有开过这三个户。听朋友说没有熟人到派出所报案要花好多钱。我该通过什么途径保护我的权益防止以后再发生此问题?
律师解答:简单说,你的钱包连同身份证被盗,有人几年后凭你的身份证冒用你的名义开了三个手机户,手机欠费,通信公司向你讨债,你陷入烦恼。从法律上说你完全是受害者,你没有办过这三个手机开户,不是真正用户,让你交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凭你身份证冒用你的名义开户的人是违法的,违法者由此得到一些方便及经济利益。通信公司负有审查持证人是否本人的义务,不是本人必须有委托书,不但有委托人身份证还要有代理人身份证附上。因此,我认为:第一,你不必去交费。开户手续不是你签名,你不是用户。通信公司未审查持证人与证件相符,通信公司要求你付费在法律上依据不足;第二,可以要求通信公司联系现在的使用人,协商办理过户手续并解决交费问题;做到名实相符。第三,如果是恶意欠费,又协商不成,你应报案。你朋友说在派出所要花不少钱是不对的,公安报案费用由国家承担,不用你花什么钱。现在执法环境越来越好,你应有信心。报案后,你凭你新领取的身份证要求三个号码停机、销户、有关的经济损失由过错方承担。最后应提醒听众朋友,身份证丢失应及时打报告给所在地派出所,要求补办新证。不要发生纠纷才报失补办。
听众小沈:我与一名外地女孩认识有三年后结婚,到现在也有二年多,现在我们才知道在一起是个错,现在想离婚不知从何离起。女方结婚时还没有十八岁,到她家乡不好办手续,就让家里托人办好结婚证。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离婚证,如果不办我以后结婚是不是犯重婚罪,那女孩回家结婚算不算犯法,我们那个结婚证受法律保护吗?
律师解答:你能来信咨询说明你的生活态度还是认真积极的,想知道有关的法律问题。首先要告诉你,你们结婚登记时女方未达法定婚岭,《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时女方应达二十岁,男方应达二十二岁。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根据《婚姻法》第十条为无效婚姻。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双方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都已达法定婚龄,那么无效的状态消失,婚姻变为有效。其次,关于你反映目前感情不好想分手,应该怎么办,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是无效就应要求撤消;如果已经达到婚龄,变有效,则办协议离婚;第二种去法院诉讼,请求宣告无效,或者已达法定婚龄,则要求离婚。建议你们去法院诉讼。因为民政部门要求的条件(比如户籍所在地等)你们达不到。第三,必须指出的是,在婚姻未被宣告无效或未离婚前,你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罪,女方也同样不能与他人结婚。因为即使无效,婚姻不是自动无效而是宣告无效,在未被宣告无效(或撤销)之前,你又去与他人结婚构成重婚。更何况你们结婚两年多,女方恐怕已达到二十岁,婚姻有效,在未离婚之前当然不能再结婚。最后建议你请律师代理,经济困难的找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因为这是专业性工作,解答来信的方式不可能什么都教会你。请律师代理可以少走弯路。
听众李翔:我去年三月份的工资一直到现在未拿,老板一直说没钱。因为我是一个装潢工人,直接在老板手下打工,老板又没什么公司。去年在一个制衣厂办事,后来做完老板说一个星期拿钱,因为这个老板也算熟悉,是老乡介绍的,我也就没有拿什么欠条之类凭证,后来一个月、二个月直到现在也拿不到钱,原因是老板说那个制衣厂已经停厂,他也未拿到。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首先你还是找这个老板协商,催促他还钱,既然是老乡介绍的,也可通过介绍人催促他。其次,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局监察大队反映。要求劳动部门保护时,你要证明你和那个老板之间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形成劳动关系要有劳动合同,没有签订合同但实际上建立劳动关系的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受法律保护。第三,劳动局会了解这个老板究竟有没有公司,有没有企业,有无用工许可证。劳动部门会尽量保护做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最后,建议在找工作时,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工商注册,有无营业执照(是个体户的营业执照也好,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也好),有无用工许可证,劳动者应要求签订劳动合同,询问社会保险等相关事宜,象这位姓李的听众讲的是私人用工,较难得到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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