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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事务所常年招聘下列人士,愿社会各界有志之士共创事业:
一、招聘律师:性别、年龄、民族不限,所在地区不限,但要求要有较强的事业心,依法执业责任感强,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及没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对符合合伙人条件的律师,可以考虑吸收为合伙人。
二、各类顾问及联络员:本事务所欢迎公、检、法、司离退休领导干部,以及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社会威望的社会贤达人士,作为本事务所的顾问或联络员,发挥余热。
另外,本事务所愿意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商标专利、各类企业协会或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进行协作,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本所也欢迎各类司法学校与本事务所联合开辟学生实习和社会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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